我省代表热议管好“三公”经费
费用降下去 作风好起来
记者 周咏南 廖小清 余勤 翁浩浩
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代表名片】
薛少仙 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车晓端 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蓝伶俐 全国人大代表、景宁畲族自治县县长
记者 周咏南 廖小清 余勤 翁浩浩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三公”经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府工作报告对“三公”经费公开、支出均提出了要求。我省代表认为,“三公”经费既要减下来,又要有效规范、切实用好。
只减不增,执行好
削减“三公”经费、“过紧日子”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去年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减少35%,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
“台州去年‘三公’经费大幅降低,市级下降19.3%,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6.4%。”薛少仙代表说,这些成绩单,让人们看到了“八项规定”的威力,看到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看到了反“四风”的业绩,看到了“约法三章”的成果。
车晓端代表对“三公”经费削减深有感触,她说,压缩“三公”经费是党政部门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取信于民。
“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落实,坚持民生优先,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和各种预算外支出,人们普遍感受到政府坚定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大快人心。”车晓端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彰显了中央的决心和信心。
蓝伶俐代表明显感受到,“三公”经费降下来后,干部形象变了、机关作风变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风清气正的环境进一步形成。
改善民生,使用好
如何把削减下来的“三公”经费使用好?代表们各抒己见。薛少仙代表说,我省明确指出,省市县各级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削减30%,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这是一个好做法。”薛少仙代表说,政府把削减下来的钱,用在能够提高老百姓生活幸福度的地方,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增进民生福祉有着重要意义。
用途要明确,账单也要明晰。据了解,去年10月底,64家省级部门陆续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下来,我省还将积极推动市县“三公”经费公开进程,到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不仅要公开,而且要让老百姓看得明白。”薛少仙代表认为,各级人大不仅要认真审议预算,还要对使用过程、结果、成效等进行全方位监督,督促政府和部门将钱用到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
“目前,景宁正在制定‘三公’经费公开方案。”蓝伶俐代表说,人民政府为人民,降下来的“三公”经费,要用于民生改善。
建章立制,保障好
好的做法,还需有制度保障。薛少仙代表说,降低“三公”经费,已成为各级机关和干部的自觉行动,但要持续坚持,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一般性预算和“三公”经费,人大要从制度层面管好百姓的“钱袋子”。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百姓和媒体监督。只有在阳光下运行,“三公”经费使用才会越来越合理。
车晓端代表也有同感,她认为,压缩“三公”经费必须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法规和纪律的执行力,并与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相结合,与反“四风”相结合,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
蓝伶俐代表说,政府削减“三公”经费是众望所归,干部群众都拥护。她建议制定削减指标时区别对待,要进一步优化配置有限的经费。如一些贫困山区,“三公”经费的基数本来就不高,而山区公车损耗、油耗等费用较高,因此车辆运行费压缩空间较小,需根据实际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