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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徐加爱建议——

政府改革 法制护航

  记者 周咏南 廖小清 翁浩浩 余勤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行政审批正在精简,体制改革正在深化……如何让政府自身改革更加顺利、更富成效?今天,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委书记徐加爱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提供法制保障,使其更加合法、顺利、有效。

  当前,各级政府自身改革的步子越来越大。“但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也出现法律、制度等方面保障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进展和实效,希望努力加以解决。”徐加爱代表说,在推进地方政府自身改革中,由于行政权力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在相关法规未修订的前提下,市县级政府“接、转、放”存在与法律规定相冲突、依据不足等问题。

  徐加爱代表说,一线执法力量薄弱,是影响改革步伐的另一因素。自1996年机构改革以来,市县党政机构行政编制一直没有增加。由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越来越重、内容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矛盾纠纷也处于多发期,目前市县政府普遍存在行政执法力量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编制外聘用人员大量存在的问题。此外,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也影响着改革。

  对此,徐加爱代表建议,注重顶层设计,从法律层面自上而下进行,使政府自身改革有法可依。首先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加快修订涉及改革事项的法律法规;另外全国人大对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问题,应尽快作出制度性安排。

  徐加爱代表还建议,政府机构改革政策多向基层政府倾斜,将精简的中央和省级机关编制人员,充实到县级以下政府部门,特别是食品药品、城管等执法部门中去。同时,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抓紧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专门法规,明确信用机构、征信管理体制模式和失信惩戒法律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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