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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汽车生活

汽车维权路,有多远?

汽车有无瑕疵,经营者要承担举证责任

  本报记者 顾志鹏

  编者按 今年3月15日对中国消费者来说具有特殊意义,这天不仅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正式实施。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将对保护新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汽车消费者维权之路,到底有多远?你是否遇到这些问题:汽车无法享受三包退换车,相关索赔补贴费用迟迟不予兑现,利用各种形式拒绝承担三包责任。如果你遇到汽车方面的消费陷阱或问题纠纷, 现在你只要登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网(http://www.zj315.org/)参与3·15汽车消费维权调查,省消保委将第一时间帮你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消费者投诉的内容,主要是质量方面的问题,其次是虚假广告宣传、合同纠纷等问题。”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告诉记者,省消保委正在开展汽车“三包”问题的调查,并通过浙江消费维权网(省消保委官网)接受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同时开通热线电话。

  随后,记者登陆省消保委官网,查阅3·15汽车消费维权调查,调查包括以下6项内容:1、在三包期内,去4S店维修,4S店说:你的情况不符合我们店三包规定,要自己掏钱修;2、在三包期内更换的零件,要求4S店提供保修,4S店说:过保修期了,更换零件保修期按整车来算的;3、在三包期内,车子维修超过5天,4S店说:我们不提供代步车,也没有交通费补偿;4、车子进行了加装改装,三包期内出现问题去维修,4S店说:加装改装的,都不能三包;5、三包期内,没在4S店保养, 4S店说:不在4S店保养,就不能享受三包;6、三包期内,因为严重质量问题退换车,4S店说:退换车没那么容易,还要计算折损费等其他费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在今年3月15日正式开始生效,消费者的权益有望得到进一步保护。据了解,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约有20余条法条增添或修改,其中有大量的条文内容顺应时代潮流而更新,法条数量也由原先的55条增至63条,这为汽车消费者指明了维权之路。

  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说,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使用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时,偶尔会遇到使用不适的情况。若消费者希望追究经营者责任,根据通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自行或托人检查,以证明某个具体的、应由经营者负责的质量瑕疵。但消费者往往对产品了解不透彻,这样的举证无疑很不方便且成本较高。而新《消法》则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若遇到使用不适,消费者只需说明机动车“症状”,经营者则要出具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证明,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同时,新《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比如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如果经营者要求必须同时购买额外的装修,则涉嫌强制交易。今后面对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更有底气地拒绝。

  新《消法》,让汽车维权之路,变得好走些了。但是,汽车维权之路,同时又隐藏坎坷,某些汽车4S店工时费定价混乱和不透明,成为不良商家的“斩客”行为。经常有一些车主遇到这些困惑:不到5分钟的保养维修,却要收数百元的工时费。曾有一位某豪华品牌车主向媒体投诉,反映他的豪华车遥控钥匙只更换两块纽扣电池,4S店竟然要收225元的工时费。类似的情况,对于经常在4S店维修保养的消费者来说屡见不鲜。工时费定价混乱和不透明,导致很多消费者不得不任人宰割,毫无议价权和选择权。

  为此,省消保委联合媒体展开关于杭城4S店工时费情况调查,并发布2013汽车4S店工时费调查白皮书,揭露了工时费无标准、工时费不透明、工时费大暴利、工时费多限制、工时费有垄断等5大乱象,同时曝光了一些不良的4S店,有效地维护了汽车消费者的权益。


浙江日报 汽车生活 00017 汽车维权路,有多远? 2014-03-12 3393570 2 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