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升高,有三变
本报杭州3月10日讯
通讯员 徐婕妤 记者 石天星
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在三个方面有所调整。
一是根据杭州市初升高的有关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的,应是从初二年级开学时就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学习,并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两年学习经历和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二是由于在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中,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三类学校志愿可以兼报,而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志愿涉及到具体的专业,为方便考生志愿填报,今年将集中统一招生第二批招生录取的志愿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6个。集中统一招生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志愿仍为4个。
三是初三年级获得城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再作为确定相同投档分数考生投档先后位次的一个条件(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中学校已不再评选)。
其余招生政策和办法与去年基本相同,杭州市教育局将继续把市区中考招生的相关信息汇编成《报考指南》,在4月底前免费发到每一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