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制度优势,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 宫准
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建立对人才使用、评估、成长的开放性环境,从过去注重人才使用的短期政策,过渡到有利于人才长期发展的制度建设上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深入突破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管理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构建系统科学的人才政策体系,创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适应人才发展的需要。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需要重点突破:
第一,加快移民制度建设。一是要评估修订国籍法,原籍中国(本人或父母曾拥有过中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申请“海外公民证”,或发放相当于绿卡的“海外华裔卡”。二是要完善绿卡审批程序及绿卡类型。适当简化包括人才往返签证等相关程序。三是试行国际通用的量化评估体系。签证应逐步取消职位、职称等与国际不接轨的门槛规定,而按照所需人才的行业、专业和学历来设置。四是要适当降低工作签证转永久居留的门槛。
第二,重点加强团队形式的引才。要加强对创新型人才团队的评估体系建设;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坚持以能力和贡献作为主要评价依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引进所需人才,要为特殊人才开辟评审绿色通道,并配合制定科学完善的人才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科研成果要实现产业化,引进创新人才团队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
第三,加强人才政策体系建设。以“党管人才”统揽全局,建立人才宏观调控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实现区域人才战略的多样化。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人才战略和人才政策,而不是简单地仿效发达地区的薪酬待遇来参与人才竞争。要建立“区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库”,实现区域联网,以预防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以及人才自身的不合理流动;加强人才政策实施的过程和结果监控,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进行过程评估与后效评估,制定针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的效用评估指标体系,追踪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工作实效,做到人才“以用为本”。
第四,营造公平竞争的人才制度环境。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改革户籍、地域、部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突破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等羁绊。重点探索建立政府、事业单位、企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机制,对人才的合理流动给予法律、政策的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才市场的服务与管理功能,实现人才信息上的互惠共享,保障人才供求渠道的畅通;要实施综合性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薪金政策,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对优秀人才进行重奖和津贴补助,让人才在教育、交通、休闲、保健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和优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