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正一龙
群众路线不仅是一种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运作形态和重要形式,也充分体现了民主的价值取向,这充分说明了群众路线与民主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的问题,还是一个民主决策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的提出不仅开创了民主建设的新途径,也为我们党创新群众工作、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创了新境界。
协商民主体现了群众路线的归宿和价值指向。群众路线的灵魂在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民主政治的灵魂在于人民当家做主。协商民主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做主。通过协商民主,中国共产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使党的执政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民力,最大限度地兼顾好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充分实现。社会存在差别,也就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需求和政治愿望。党基于对我国国情和社会现实的深刻认识,在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通过协商民主这种形式,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以充分体现,从而确保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真正实现。
协商民主拓展了群众路线的广度和深度。在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使干部群众可以就彼此共同关切的现实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决策民主化机制,更加健全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机制。把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充分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理念。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让决策的效益增大覆盖面;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集中民意,不断修正完善决策,增强执行力。这样就能既尊重多数人意见,又关注少数人合理诉求,从而拓宽了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不仅为决策和立法赋予更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也拓展了群众路线的广度和深度。
协商民主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重要平台。人民政协也从建国协商转为建设、改革协商,从单一的党际协商逐步转为多元的党群协商,从而拓展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协商民主强调互相理解和互相尊重,通过协商、交流和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互信;强调求同存异和包容差异性,平等公正地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与合理要求。它不仅强调广大群众主动的政治参与,而且要求领导干部主动深入群众,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与群众打成一片。协商民主使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在利益表达诉求和动员社会资源等方面,形成一种平等、建设性的合作互补关系,体现了干群关系是一种平等的、良性互动的、合作互补的关系,也为干部群众互动提供了重要平台,实现干部群众相互多领域、多层面接触,形成通畅的沟通渠道,使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进而从机制上保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