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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人文

失独夫妇可获补助

辅助生育服务最高补5万

  通讯员 马建华

  本报讯 浙江省卫计委和浙江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信息,从3月起,浙江省“失独”夫妇接受辅助生育技术诊疗服务,自付部分费用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

  据医生介绍,人的生育能力和年龄、健康、遗传等多种因素有关,而“失独”家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的情况,特别是女性。当自然怀孕失去机会后,只能依靠外部手段,这些手段在医学上被称为辅助生育技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就是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

  据了解,接受辅助生育服务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死亡的;持有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有辅助生育意愿的。


浙江日报 人文 00013 失独夫妇可获补助 2014-03-06 3387217 2 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