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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三改一拆”攻坚战

  拆违案例

  打赢“三改一拆”攻坚战

  铁的决心

  铁的手腕

  铁的纪律

  城中村,陈旧住宅区,废弃闲置的旧厂房,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成了现代都市的一道道伤疤。不仅影响了市民的生活,也影响一座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更隐藏着社会的诸多不公。能否破除这些城市顽疾,考量的是政府的决心和行动。

  素有“勇立潮头,奔竞不息”精神的萧山,在浙江这场“三改一拆”大战中,创出了一种“萧山速度”,而这种速度的底气则来自于对改善群众生活品质,让百姓分享城变红利的一种承诺,对违法建筑绝不姑息的一种强硬态度。

  为了确保“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在全区顺利开展,公安萧山分局对涉及该类行动的案件开展了调查,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情施策,妥善处置。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两人,行政拘留19人,传唤告诫126人,走访约谈510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预防作用,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三改一拆”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地推进。

  A

  都说征迁是天下第一难。的确,在征迁过程中,往往有些人不满意赔偿、不愿意签字、不愿意搬走,甚至无视法院下发的《行政裁定书》,采取各种违法手段阻挠强拆,而这些违法之人势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者被刑事拘留

  2012年11月期间,城厢街道湖头陈社区进入二期工程的拆迁投标,王某某因没有合法的标的而无法进行投标,其为了达到将二期拆迁工程的建筑垃圾占为己有,指使他人,采用拦车拍照、电话恐吓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最终被害人因遭受威胁将二期拆迁工程的全部建筑垃圾让给王某某。经萧山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建筑垃圾价值人民币50万元。

  2012年下半年,王某某为了能够得到城厢街道湖头陈社区一期拆迁工程的拆迁工作,结伙他人商讨进行投标的情况下。后在杭州舒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的情况下,结伙他人,对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队进行阻扰,双方发生打架,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迫于无奈,同意与王某某等人进行合作,并将全部的建筑垃圾及四成的装潢归王某某所有。

  这类事件的发生给城中村改造工作带来了比较大的影响,腾房、拆房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安置房建设被搁置。通过对前期案件信息的收集及研判,区公安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同时围绕王某某开展线索查证工作,全力确保城中村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目前,该案共刑事拘留1人,1人刑拘上网追逃,另外还有多名涉案人员具体身份正在调查中;破获敲诈勒索案1起,寻衅滋事案5起。

  B

  拆除违法建筑,是这次“三改一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中之重。在萧山区强势推进控违拆违工作的进程中,虽然得到了大部分百姓的认可和支持,但同时也遭到了部分违建业主、租客等的暴力阻挠。尤其是在农村“一户多宅”整治过程中,由于其分布广、数量多、历史复杂,拆违难度更大。

  啃下违建这块硬骨头时不我待。在整治行动的强大铁拳攻势下,数栋违法建筑物迅速被夷为平地,阻碍执法的不法人员也均被查处,违建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案例:责骂、砸砖、持刀砍人者被行政拘留10天

  山南富村是衙前镇“一户多宅”整治战役中的一场“硬仗”。因为该村的“一户多宅”涉及面最广,数量最大,占全镇“一户多宅”总数的三分之一。为此,衙前镇专门成立山南富“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组,从2013年9月6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一户多宅”整治工作。

  2013年10月13日上午7时许,衙前镇政府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组织力量对山南富村施某某哥哥家的一处主房面积达392平方米的“一户两宅”进行强拆。约两小时后,强制拆违基本完成,村建办主任兼山南富村书记便陪同镇领导到现场了解整治工作。

  当时,施某某也在现场,他认为村领导在强拆过程中不守信用,遂上前当面责骂,现场火药味渐浓。在责骂的同时,施某某还拿起了手中的砖块砸向村干部,并用柴刀砍伤了他。衙前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2013年10月17日,施某某因故意伤害被公安萧山分局处行政拘留10日行政处罚,并于当晚送达执行。

  C

  “三改一拆”专项行动能否顺利进行,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也离不开一支敢打硬仗、高度负责的干部队伍。为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萧山区专门出台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三改一拆”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党员干部控违拆违工作“十个不准”的规定》、《“一户多宅”和空心村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等,对党员干部形成监督约束机制。不过,仍有个别干部因在“三改一拆”中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被约谈、问责。

案例: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处以纪律处分

  曹某某,是中共党员,也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曹某某本人是属于农村户口,家中另有家庭成员4人,均是非农户口。早在1985年,曹某某就在益农镇久联村建有砖混结构的二层半农村住宅三间。2011年11月,曹某某对该房委托鉴定,系严重损坏房,经益农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其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3层。在审批过程中,时任该镇城建监管员的曹某某,没有依法进行工作回避,在其本人提出申请的建房选址意见书上出具了同意的查勘意见。2013年6月17日,曹某某在尚未拆除原宅基地上主房的情况下,在主房东侧开始违规建造砖混结构新房三层,落地面积约105平方米。

  2013年7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联合发文,通知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拆除违法建筑,曹某某未如实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建筑“零报告”自查表》,隐瞒了自身违法建设情况,也未在限期内予以拆除。后来,益农镇有关领导在收到举报后,要求曹某某拆除原址主房,其也未及时予以拆除。直至10月10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三改一拆办”派员现场督查,曹某某才将原址主房予以拆除。

  对于曹某某涉及农村住房建设“一户两宅”隐瞒不报的情况,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责成益农镇党委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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