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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村民有纠纷,找自治联合会

百姓的事百姓管

  记者 何苏鸣

  区委报道组 余俞乐 虞海雄

  本报讯 这段时间,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双溪村的村委会主任桑礼龙总觉得时间不够用。这个月轮到他所在的小组值班,镇上34个村里遇上什么事,他们都得帮着解决。

  桑礼龙是镇上居民自治联合会的24名理事之一,这是一个在各村两委主要成员、离任村干部和镇里退休干部中投票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从2013年1月起分成4个小组轮月上岗,不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跨村理事自治等职能,还参与镇村发展重大事项商议、决策,对涉及镇村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有了自治联合会,我们那些理不清的矛盾纠纷,就有地方说了。”洪都村村民朱春妹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住在三楼的他就因为排污管安放事宜与二楼邻居陈官平发生纠纷,尽管法院已有判决,可两家始终僵持不下,他家房子的装修,一拖就是10年,“去年初理事会一成立,我就过来登记了,他们当天就帮我去法院找来卷宗,直接上门调解。”最终,在6名理事和本村亲戚朋友的共同调解下,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

  “村民之间的矛盾,多数都是长年遗留下来的房屋、山林土地纠纷,对错难分,本村干部遇上这样的事,往往很难说话,怎么处理都会有人不服。现在由别村的理事来调解,大家愿意听。”桑礼龙告诉记者,在处理各村村民的纠纷矛盾时,“自联会”往往采取“跨村制”,本村理事尽量回避本村纠纷。此外,村民还可以自己点将,双方当事人协商指定一至两名理事参与调解矛盾或代理维权,被选中的理事负责全程解决。

  成立整一年,“自联会”已经在镇上百姓中间树起口碑。据了解,截至目前,联合会共受理矛盾纠纷45件,成功调解34件,另外11件正在化解之中。

  不仅受理调解和维权,联合会的理事们还要为镇村建设的重大事项献计献策。来自西溪村的罗伟明理事就提出,自己的村庄历史悠久,古民居文化亮点突出,但近几年来缺乏保护,受破坏严重,建议镇党委加强对西溪村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镇党委采纳了我的意见,现在,区里已经对我们村的保护立项了。”

  这正是丽水探索居民自治联合会的初衷。丽水莲都区政协负责人说:“成立居民自治联合会,推进跨村理事,目的在于把村内‘小自治’发展成为全镇‘大自治’,一方面,寻找对农村宗族宗派势力等利益壁垒的突破,让村干部们通过轮岗跨村治理,有效消除他们在本村处理矛盾纠纷时存在的顾忌,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另一方面,提高老百姓的自治意识,通过与‘自联会’的互动,真正参与到本村、乃至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百姓的事百姓管 2014-01-22 3233876 2 2014年01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