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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新闻时评

让本不该有的乌龙抓捕越来越少,让百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安心生活中感受到坚实保护。

乌龙抓捕本不该有

  朱 玲

  一个月之内,警察跨省抓捕,抓错了人,乌龙两次,历史罕见。一次是近日辽宁警方跨省抓错黑龙江干部,另一次是11月24日青海警方跨省抓错湖南女子。这两次错抓,两位当事人倍感委屈,如同经历了一场噩梦,唯一让人略感安慰的,就是警方发现错抓之后,知错就改,立即释放无辜的当事人,承认错误,并给予一定赔偿。

  但是必须得说,道歉和赔偿无法弥补当事人的内心创伤,更无法让这两起事件被一笔带过。回放这两次乌龙抓捕,相似之处颇多:同为跨省办案,同系网上通缉,同有身份盗用,同缺摸底排查,同无实地调查。按理说,抓捕嫌疑犯本是件极度谨慎的事情,尤其在核实身份上不该也不能出一点差错,但是跨省抓捕让信息细节的传达与核实变得非常困难,而办案警察不去实地核查对象,轻率地发布网上通缉,就犹如撒开一张大网,不管被通缉者是否真的犯法,都将被一网打进看守所。

  办案心切可以理解,办案效率应该追求,但不能少了谨慎求证这一环节。罪犯该记在脑中,百姓更该放在心里。说实话,警察办案很辛苦,为了破案风里来雨里去,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如今一不小心,好心办了坏事,成为舆论众矢之的,可能警察同志心里也很委屈。要知道现在的罪犯越来越狡猾,学会了盗用身份,而且以后还可能学会更多瞒天过海的伎俩。作为老猎手,警察应当尽可能地谨慎再谨慎,多跑腿、勤摸排,掌握确凿证据再抓人,最大化避免冤假错案。全力侦破案件是对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避免抓错人同样也是对百姓负责,两者都很重要,不可偏废,“宁可错抓十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想法万不能有。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是当前改革的重大议题之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执法者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刚正不阿。一直以来,在百姓的心中,公安警察都是正义的象征,秉公执法,办事公道,除暴安良,这一形象不会因为一两次错误而被否定,但是珍惜形象的审慎心态必须时刻保持。应以这两次错抓为戒,查找和补足制度与执行的漏洞,重树谨慎踏实的办案作风,让本不该有的乌龙抓捕越来越少,让百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安心生活中感受到坚实保护。


浙江日报 新闻时评 00004 乌龙抓捕本不该有 2013-12-25 3309129 2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