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勤劳”本来是褒义词,有溢美之义,可是在无偿加班的人那里听起来,恐怕有点刺耳——有多少这样的勤劳是出于无奈?
读懂勤劳里的“薪”酸
王旭东
一份值得自豪的结果——著名市场调研机构GfK近日对德国和其他7个国家的8000名员工进行了一项名为“哪个国家的员工最勤劳”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员工公认为最勤劳。排名第二、第三的是德国和美国。
一份令人“薪”酸的报告——《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显示,中国劳动力加班较多,普遍存在工作时间较长现象。从加班及加班的时间、工资来看,有超过三分之一(38.42%)的雇员在被调查时点的上个月加过班;但是,加班雇员中只有不到一半(45.57%)领取了加班工资,接近一半(45.44%)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
不同的调查,不同的结论,相同的内涵。假如最勤劳奠定在加班基础之上,尤其还奠定在无薪少薪加班之上,这就侵害到劳动者的权益。如此“最勤劳”,必然导致“累”。2013年11月,《小康》在世界各地的中国人当中开展了关于“2013个人的年度心情”的调查。调查显示,2013年,中国人的最大感受是“累”:有人“身累”,有人“心累”,有人“特别累”,还有人“越来越累”……
“最勤劳”本来是褒义词,有溢美之义,可是在无偿加班的人那里听起来,恐怕有点刺耳——有多少这样的勤劳是出于无奈?尽管有相关法律法规平衡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但是,现状不乐观。“过劳”现象普遍,“超时”成为常态,无论你自觉还是不自觉,很多的时候只能牺牲健康来换取“饭碗”,换来打折扣的“权益”。但是,假如权益失去制度的保障,勤劳到最后也可能让自己成为“炮灰”。
劳动最光荣,这句话不过时,但也要摒弃狭隘理解。劳动创造财富,但财富不能“绑架”劳动;勤劳是优良品质,但“被勤劳”将掏空劳动的尊严。劳动者最需要有尊严的劳动、有保护的劳动、受尊重的劳动。“企无人则止”。关爱员工,就是关爱企业;善待员工,就是善待企业自身。但是,不少企业或从效率出发,或以效益为本,藐视法律,视员工的权益为“儿戏”,缺失人性化管理。当然,这其中有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自身求生存的原因,但是,别忘了市场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
读懂最勤劳里的“薪”酸,企业要反思,社会要反思,制度要反思。深化改革进行时,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此,市场主体要主动作为,承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充分体现“资本的良知与责任”;政府的作用,除了给市场主体搞好服务外,还要在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上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