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8版:中小企业之窗

2013浙江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论坛详解“国际风险”

“走出去”重在知己知彼

  本报记者 施翼 通讯员 徐伟军

  12月7日,2013浙江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在杭州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中小企业国际化风险与防范”,论坛的内容侧重于法律实务的指导。本期论坛针对我省深入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帮助广大中小企业熟悉国际经济竞争的规则以及法律制度,避免或者减少投资经营的风险,积极引导我省中小企业在更大的范围、更多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

  本届论坛由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法学会指导,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协办。

  据悉,浙江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原名为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由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法学会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联合发起创办。“论坛主要围绕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的解读和法律的服务咨询,为中小企业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充分体现了专业性、指导性和服务性,论坛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非常强。”省经信委副主任高建明说。

  高建明表示,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90%,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和外贸出口超过80%,中小企业创造的税收也超过了70%,但是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因处于弱势地位,在创业和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因此,非常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包括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一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和帮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在前四届成功举办论坛的基础上,今年将论坛改名为“浙江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论坛”,旨在突出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宗旨。

  来自国内外的10位律师、专家和学者,就中小企业海外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化经营中的风险防范等问题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为中小企业制定“走出去”战略。专家向对外投资的浙江中小企业和个人支招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对策及建议,上了一堂生动的解析“国际风险”课。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院长张汉东指出,中国企业和个人“走出去”要安全高效,就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政府应建立救助机制,个人也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尊重当地法律,包括税法、劳工法、并购法等。

  张汉东建议,“走出去”的企业和个人,应该正常劳动作息,勤劳但有度;要尊重国外的宗教文化习俗,注意小节;注意履行社会责任,合作共赢,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注重保护生态圈,不掠夺资源。

  在企业的经营方面,有专家建议,不仅要重视人才培养,更要做好品牌塑造。面对经营风险,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文建议,应该警惕国际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法律风险,必要时主动申请主管部门采取贸易救济措施;警惕国际货物、服务贸易、境外投资并购的法律风险,加强境外业务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境外业务授权,控制境外担保,重视加强境外知识产权管理,依法处理境外法律纠纷案件。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崔海燕律师则建议,在投资海外的企业时,要考虑国内外的整合,不要只收购品牌;应从自己熟悉的行业、地区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很大拉动作用的行业,考虑投资项目;对海外投资对象所在国家的宏观经济及货币、税收、投资管理政策和法规变化从专业角度,设计风险应对方案;防范税收风险;采取正确的跨国经营策略,从源头上降低政治性风险的发生概率;以国际市场为基础进行布局,生产销售、物流配送及供应链管理都应当以国际市场为基准展开;注重投资的多样性和安全性;降低并购风险;调整劳务输出策略;加强信息、保险及金融支持等公共服务。


浙江日报 中小企业之窗 00018 “走出去”重在知己知彼 2013-12-11 3289451 2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