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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参事室“打造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版”研讨会发言摘登
今年是我国农村改革35周年。35年来,浙江农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步,发展多种经营,开办社队及乡镇企业、创建专业市场,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块状经济、县域经济,再到现在的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入剖析当前我省三农面临的新形势,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日前省政府参事室组织部分参事和省内外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他们围绕如何提高农民增收、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安全、就地城镇化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土地改革、金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
激活农村发展动力源头
刘坚(国务院参事、农业部原副部长):这次研讨会,正值纪念中国农村改革35周年之时。回顾改革历程,基本经验必须汲取,即必须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创造;必须遵循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立足“四化同步”,统筹推进。新阶段推进农业农村工作,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如城镇化快速发展,配套改革跟不上而出现的农业阶段性萎缩;二三产业加速升级换代,一产现代化进程滞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粮食连年增产,土地培育措施跟不上而出现的耕地质量恶化;农民收入连年增长而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等等。当前,要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着力培育新型农民,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要继续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实践证明,改革从来都是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引擎,浙江是出改革经验的地方,希望继续为全国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提供经验。
潘海生(省政府参事室党组书记、主任):近几年关于如何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安全、就地城镇化等问题,我们组织省政府参事作了很多调研,省领导有很多批示。党的十八大以后,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打造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升级版已成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新阶段农村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培养农村人才队伍,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刘奇(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我着重讲三个问题;一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头在哪?农业的绿色田园和生物多样性的和谐,现在很多地方看起来很模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是生存观、生活观、发展观的本质升华,是城乡居民发展的动力源头。二是要营造美丽乡村建设的氛围。住在环境恶化、污浊空气、充耳噪音、道路拥堵的城市,生活质量下降,会有很多人把目光投向环境优美的农村。三是要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是高层次、高科技、高品位的绿色产业,是依托于城市社会经济和结构功能的生态系统。农业现代化不光要实现经济目标,还要实现农业自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承担的社会目标、政治目标、文化目标和生态目标。农民是农业的主体,农村是农业的载体。没有主体和载体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农业生产也应集群化
郭占恒(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研究员):目前,我国发展现代农业面临诸多问题:就市场而言,推进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分”的问题,但“统”的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就资金而言,农民急需小额贷款扩大再生产,但银行基于多种考虑设定诸多硬性条件,造成农民的贷款需求与银行的高门槛难以对接;就技术而言,现代农业生产离不开先进技术的支撑,而农民掌握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普遍不强,造成农业对新技术的要求与农民使用新技术的能力难以对接;就产销而言,由于信息不对称,农产品产销脱节,造成农民增产增收的企盼与消费者物美价廉的需求难以对接。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社”联动,打造新型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现代物流等手段,为广大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农资直供、科技支撑、信贷供给、产品销售、品牌销售等全方位的服务。
顾益康(省政府参事、省农办原副主任):浙江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是一条从解放思想到解放农民和解放农村生产力的过程,从破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千百万农民率先闯市场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条从突破城乡分割的藩篱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归结起来就是一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是一种大众市场经济模式。大众市场经济模式的特征,就是以民为大、以农为重、全民创业、市场民营、城乡统筹、共创共富。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我想主要应抓住五句话:执政为民重三农,以人为本谋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改革开放促三农,求真务实抓三农。浙江从农村起步的城乡统筹的改革发展实践,揭示了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解决好中国的发展问题;只有坚持改革创新,中国的发展才有持久动力;只有走大众市场经济的路子,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只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赵兴泉(省农业厅副厅长):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下,市场交易存在对象不确定、地点不固定、质量不保证等弱点,为解决交易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竞争力弱的问题,必须创新主体之间的产业化组织模式。一是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引领作用,运用订单合同、出资参股等方式来推进农产品交换的稳定化、长期化。龙头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价格、数量和支付方式向农民和合作社采购农产品,并给予适当的技术指导及要素投入。二是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进行专业化、组织化生产中的骨干作用,如在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中,以组建集团型合作社为主线,引导产业链上的饲料厂、养殖场、合作社、加工企业等,运用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形成了公司牵头型、养殖场同类集聚型、合作社重组型、饲料与养殖企业合作型等畜牧产业组织模式。三是要发挥农业园区在集聚同类和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中的集群效应,我省自2010年以来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目前已入驻或培育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30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00多家,加上家庭农场的兴起,浙江农业园区建设走上了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轨道。
转型发展与文明建设同步
陈守义(省政府参事、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要尽早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或条例,对农业土壤污染源控制、污染情况普查、污染土壤分类和修复、污染的监督管理和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作出专门的、系统的规定。要整合各个部门资源,共享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建立土壤污染数据库,提供土壤污染分布图,并建立数据更新机制。要建立农业土壤污染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并赋予该机构充分的权力,统筹农业土壤环境调查、分类、防治和农业用地利用指导工作。严格农业用地周边涉污企业的审批,禁止其他污染源进入土壤,并积极开发治理技术,促进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
姚升厚(省政府参事、省旅游局原副局长):我省是全国最早开展乡村旅游的省份之一,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发展面临着产品同质化、城市化倾向严重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实施提升发展“六化战略”:一是管理一体化,各地要建立乡村旅游统一协调机构;二是业态休闲化,深度挖掘多样性的乡村资源,大力开发乡村旅游商品;三是经营规模化,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规模乡村旅游;四是设施配套化,不断完善乡村旅游休闲设施和道路、排污等旅游基础设施;五是产品品质化,推进标准建设,做到规范性服务;六是营销品牌化,各地要制定乡村旅游品牌战略,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宣传。
何荣飞(省政府参事、省中小企业局原副局长、巡视员):乡镇企业曾撑起浙江经济半壁江山,没有乡镇企业就没有我省民营企业繁荣,就没有今天浙江经济的高速发展。乡镇企业升华为中小企业,是我国工业管理体制一种积极的变化,为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建设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现在,乡镇企业不存在了,但乡镇企业的精神,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将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激励各类企业雇主与职工艰苦创业的精神力量。因此,应考虑建立我省乡镇企业博物馆,大力传承发扬乡镇企业“四千(千山万水、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精神。
吕一民(省政府参事、浙江大学教授):农村危房改造要加强规范,出台相应的制度或导则,特别是对历史文化名村改造,要因地制宜,一村一规划,让地方传统建筑特色融入到立面造型中,让改造后的每幢房屋体现出地方建筑传统民居特色。对一些重点历史文化名村的危房改造,明确规定文物保护部门参与,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前,对于具有文化保留价值的建筑,主管部门要与文物保护部门共同制定保护方案,高度重视保护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民居建筑,而不能采取一刀切,全部推倒危房建新房。
马力宏(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原副校长):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一体化规划,在城镇化大背景下规划农村的垃圾治理,探索先进做法在更大范围推广的措施和途径,建立健全全省农村垃圾治理机制。对部分地区垃圾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解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垃圾的资源利用。
创新服务三农体制机制
章斐龙(省政府参事室党组成员):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一要善于反弹琵琶,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跳出农村建设农村。要把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二要深化农村改革,要着眼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深化农村土地、户籍、经营体制、产权流转交易和农村金融体制等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三要大力组织农民,如果说过去农村发展的经验是一靠政策,二靠科技,现在应该再加上两句话,就是三靠统筹,四靠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大力培育各类专业性、服务性和综合性的农民组织,把农民有序有效地组织好了,就会有更好的市场效益、更强的发展能力和更充分的权益保障。
桑士达(省政府参事、省政府研究室原副巡视员):随着家庭农场数量的不断增多和作用的日益增大、农业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建议在省、市级层面整合涉农部门组建“家庭农场管理局”,在县(市区)一级设立“家庭农场服务中心(站)”,同时积极鼓励成立民间自营性质的农业综合服务公司(社),使家庭农场在供种植保、耕作施肥、病害防治、农资供应、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得到常态化、专业性的配套服务。此外,要鼓励建立家庭农场自治组织,支持在县级层面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或“家庭农场协会”,以促使自我管理、信息共享、抱团出击、互助共赢,并成为联系政府的桥梁和纽带。
卢亦愚(省政府参事、省疾控中心病毒研究所原所长):当前农业科技成果总量很大,但真正用于生产并产生实际效益的很少。要建立完善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评价机制,在农业科技项目立项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产业规划及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对农业科研成果验收评审时,除专家评审外,应增加市场和效益评审。变专家验收制度为市场验收,即以科研项目的增产或增收效果、农民是否满意为主要验收标准。农业科研成果评价,要将成果转化作为重要指标并放到重要地位。科研模式由“立项—研究—成果—再立项”转化为“市场—立项—研究—成果—市场”的模式,形成的成果符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市场需求。
王东祥(浙江省政府参事、省发改委原副巡视员):农业产值在GDP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对浙江来说是个大趋势,但这丝毫没有改变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地位。因此,要立足我省资源秉赋和区位条件,充分发挥我省农业的比较优势,科学合理地布局粮食、蔬菜、花卉、水果、畜禽养殖等农产品主产区,且加以稳定,不能随便调整和取消,至少做到50年不变。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生产,更有利地促进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农业的发展。
于涟(省政府参事、省科技厅原副厅长):陆续发生的死猪漂流、H7N9感染等事件,暴露出传统主产区养殖过载、规模偏小、污染严重等问题,暴露出农牧结合不够紧密、布局结构不够合理、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既要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又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走生态畜牧业发展道路。生态畜牧业是现代生态文明的产物,代表着未来的趋势潮流。生态畜牧业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建议在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丘陵山地资源丰富、自给率较低的宜养区域推广。
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刘祥官(省政府参事、浙江大学教授):要推进农业改革发展,促进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就必须深刻认识农业信息化的途径和作用,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议有条件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代农业信息中心”,集中开发本地区需求的现代农业信息系统,如县域特色农业信息系统、县域农业合作社信息系统等。
刘仁伍(省政府参事、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原行长):由民营资本发起、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民营小微合作银行,具有信息对称、服务链短的天然优势,是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重要渠道,也是破解农民贷款缺少抵押物品、担保机制的关键。省政府要在推动丽水小微合作银行试点基础上,建立由政府出资的省级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地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时的风险处置;要试点民营小微合作银行,明确小微合作银行设置的标准,建设一批新型金融机构,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制定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农村合作银行经营成本,增强实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三农。
周业樑(省政府参事、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原行长):当前农村金融仍然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缺乏竞争机制,金融机构活力不足,特别是信贷投放仍然是小额、分散为主,与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不适应,加上改革仍过于依赖行政手段,市场机制不足,金融服务无论量还是质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要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引导民间资本,加大直接融资;适应农村经济多元需求,建立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陈三联(省政府参事、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政府应在政策扶持方面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保障欠发达地区能够享有充足的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动态机制,以常态化的“司法惠民日”、“普法宣传日”为载体,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深入农村提供法律服务。要科学制定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在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的基础上,按照“规模化、体系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立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阶段性发展目标,以制度的形式确立法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要将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明确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罗进荣(省政府参事、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决不能为了获取周转指标,把条件不成熟的村庄立项开展整治。要研究探索政府组织引导、村民为主体的整治方式,发挥村民的主导作用。要把维护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处理好县乡村农民的利益,把结余指标收益大部分返还给农民,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
(文稿统筹:盛长荣、曹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