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增长与环境双赢
赵 伟
赵 伟
经济学界关于一国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提升之间相关性有一个猜想,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存在一条先破坏后治理的曲线。若以横坐标代表人均收入水平,纵坐标代表环境质量,便会描出一条“倒U形”曲线。这条曲线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格罗斯曼受库兹涅茨的研究启发提出的,也称“库兹涅茨倒U形”。多年来全球经济学界围绕这个猜想的实证研究结论歧义虽然很大,但却无法否认一个基本事实:几乎所有的先行工业化国家,都走过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而几乎所有自污染与环境恶化到治理并实现增长与环境“双赢”的转折,多半都发生在人均收入达到发达经济体的“门槛收入”前后。这个“门槛收入”是由世行率先提出的,最初(1987年)是6000美金,现时当不低于12000美金。
然而合理的并非意味着理所当然,不能据此认为,只要一国或一个地区人均收入达到了某个区间,拐点就会自然而然地降临。也不能据此认为,在一国或一个地区收入水平较低的阶段,就无法实现增长与环境的双赢。实际上现实世界的情形是丰富多彩的。一方面是,一些国家或地区虽然人均GDP已达到较高的程度,但环境还在恶化,拐点未见踪迹。另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在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时候就迎来了环境拐点。前一类例子无须多说,要找典型当首推前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后一类国家或地区的典型当首推瑞士。略为翻翻这个欧陆小国的经济史,便会发现这个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史上,似乎未曾发生过什么环境灾难,在工业化与现代化早期阶段,就开始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双赢”之路!
关于瑞士此类增长与环境双赢的“特例”,早先有研究者强调制度与环境之间的关联。认为瑞士得益于一种优良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有利于环境保护。不少研究沿着制度质量与环境质量之间的相关性线索做了大量实证,得出了大体一致的结论:同样条件下,制度的质量高,环境拐点就可能来得早些,反之则来的要迟些。衡量制度质量的指标包括产权安排、合约强制性以及社会诚信度等等。产权明晰可弱化“公有地悲剧”等不利于环境的机制,社会诚信度高可降低损人利己的破坏生态环境的个人或企业行为。这些在逻辑上都是成立的。现实中也能找到不少佐证。
除了上述推迟或提前环境拐点的非收入因素而外,还有没有别的因素?前不久因着一个论坛讲演的需要,重新梳理了这方面的一些研究文献,发现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后发优势”说。按照这种说法,后发型国家可以借鉴和汲取先行工业化国家的经验与教训,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因而可以未雨绸缪,提前考虑环境问题,采取措施,促使“环境拐点”提前降临。就中国目前的发展与环境困局来看,这一视点尤其鼓舞人心。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国属于典型的后发型国家,完全有理由有条件借鉴发达国家以往经验,汲取它们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许多经验教训,引进当今世界先进环保技术,同时借助国际文化交流、教育、旅游等渠道,吸收、传播与普及现代环保理念,提升大众环保意识。诸此,都有利于逆转环境破坏,提前环境拐点,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双赢。
然而略为回首一下我国以往十多年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在经济增长和环保方面的进展,则不难感悟到,在发展与环保双赢方面,我们对于“后发优势”的利用实在不足。很多地方做得并不理想。二三十年前我们就认识到,环境方面不能走老路,先破坏后治理,要走出自己的新路子!然而多年后回头来看,我们实际上所走的,恰恰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时下许多人把环境恶化归因于产业粗放式扩张,寄希望于转型升级。这是不无道理的,但还嫌不够。在我看来,时下我国环境出路的问题,不单纯是产业粗放扩张引出的,还有另一个大麻烦,这便是我们所倚重并集聚的产业特征。我把这叫做“异质性产业锁定”。所谓异质性产业,就是说我们这块所集聚的产业与别的国家不同。仔细分析便不难发现,在全球价值链贸易的时代,集聚于我国的许多制造业,多半都是那些环境损害大、污染物排放较高甚至特高的制造环节。别的不说,单是占全球一半左右的钢铁、七成以上的焦炭和橡胶轮胎制造之类的产业,所排放的污染气体和有害物质就大的惊人。治理环境的一大难题是,我们有能力舍弃此类制造环节吗?一旦舍弃,大批工人靠什么就业?
就产业异质性视点来看,中国的环境治理不仅任重道远,而且可能比一般工业化国家难得多。对此,决策层必须有个清醒的认识。
作者为中国与全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浙江大学-诺丁汉大学)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