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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完善更加公平的就业和社保体系

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陈诗达

  《决定》中,关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到了五条,结合浙江实际,我们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更加注重推进公平就业。《决定》在过去充分就业提法的基础上,提出要促进公平就业,将解决就业数量问题提到了解决就业质量问题更高的高度。联系浙江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联动机制,加强当前经济增长的就业贡献度研究,逐步改变依赖低劳动、低成本、低层次产业的增长格局,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有很大发展空间,未来应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引进,加大人才资源培训力度,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将我省人力资源配置与转型升级、创新型省份建设联系起来,培育发展人力资源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政策,提高“两高”人才在二三产业就业人员中的比例。

  三是形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力。重点是打好组合拳,整合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形成合力。研究推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相挂钩,出台进一步稳定就业政策,整合财政转移支付、再分配机制等政策。健全劳动力最低工资指导、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工资指导线政策,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制度,加强研究、科学制定多种要素参与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确保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四是推进社保制度从省级统筹走向全国统筹。加强与中央顶层设计制度衔接,推进以县市为主的养老保障制度向全国统筹的制度转变,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关系异地接续,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制定完善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地方统筹的社会保险险种制度设计,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完善更加公平的就业和社保体系 2013-11-22 3267662 2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