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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假发票,岂小事

  金毅

  近日,某县公安局被曝出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办公家具“气派”。报道播出后,该局整改自查,向记者指出一张报价两万多元的办公桌,实际购买价格仅为6000元。颇具戏剧性的是,经国税部门鉴定,这张发票造假。

  一张办公桌才6000元,在有的人看来,钱并不多,似乎与超标享受、奢靡之风搭不上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张发票是假的,究竟花了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

  这张假发票从何而来,现在还未查清。如果是别人提供的,公安局经手人没有发现是假的,那就是失职。如果是公安局有人故意提供假发票,事情性质就更加严重了。作为执法机关,理应带头依法办事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打铁还须自身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如果有人知道是假发票,还敢对外提供,企图蒙混过关,胆子着实不小。

  总之,假发票非小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开展的当下,决不能敷衍了事,应见微知著,一查到底,还公众一个明白。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假发票,岂小事 2013-11-14 3253685 2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