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用,非儿戏
朱海兵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据南方某市法院日前披露,该市上百个各级党政机关,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债款”共达18.57亿元。
据透露,党政机关债务案件执结率低的主要原因,有的是因为还债能力不足,有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几千元都不肯偿还,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认旧账,长时间累积下来,案件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甚至利息远远大于本金。
这借口那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欠债不还,归结到一点,就是权力傲慢的思想在作怪:“权比法大”,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法院判决当一回事;“法不责众”,欠债也是“公家的事”,与个人无关。
正是出于权力傲慢,有些地方或部门领导为政绩工程,举债无所顾忌,没有当家过紧日子的责任和勤俭意识。认为自己过几年就会调岗、升迁,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至于政府或部门的信用与债务承受能力、债主的权益等,一概不予考虑。
为此,必须站在法律与全局的高度,审慎对待地方政府及部门的欠债问题,依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追究,并全面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与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毕竟,政府失信绝不是一般的小事,它关系到公众对法治、乃至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