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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乐活人居·房产

宝地高价流拍为什么?

  兰洪海

  日前,我省某市一块被业内称为近年来其城区推出的最好住宅宝地,经过85轮叫价,由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8亿元,加价至29亿元,终因竞拍价没有达到政府最低保留价30.08亿元而致流拍。这个结果,令很多人匪夷所思和不解。

  究其原因,就是竞拍这块总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容积率1~1.8,建筑限高100米内的土地,竞买人不仅需要是“近两年连续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中房指数研究院等机构评为全国房地产前50强的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还要近三年年平均开发量达到1000万平方米,年交付量达到200万平方米等”。

  也难怪有人质疑,为一块纯宅地设置如此苛刻的条件实属罕见,即使放在全国能符合条件的开发商也屈指可数。最终三家企业入围。

  当然,人们关注的关键是:既然政府设定了远高于市场预期的保留价,为何还要再出个起始价?事实是挂牌价18亿元,竞拍价29亿元,溢价率达到61%,如此高的溢价率依然未达到保留价,这在以往从未发生过。按照专家估算,这块地拍到26亿元就已很难操作,而政府保留价30.08亿元,按最大容积率算楼面价将达到1.2万元/平方米,算上土建、管理等综合成本约要1.8~2万元/平方米,那么,楼盘须卖到2万元/平方米以上似乎才能盈亏平衡。目前,地块周边的房价在1.6~1.8万元/平方米,如果新盘超过这个价格,对购房者势必会降低吸引力。

  为什么一个看似“量身订做”的拍卖,成为一个“三不爱”,出现多方都不乐见的结果?我们知道,此前在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方式上,国土部门曾推出一些新型招拍挂出让办法,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等等。如果有一块宅地,争抢的开发商很多,叫价不断上升,政府会考虑增加地块内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总之,对于像地块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偏低,出让主体“量体裁衣”设定唯一性、排他性的竞买或投标条件等问题,都属触碰规定出让的高压线,将责令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循规追究责任。

  同时,调控也同步催生了严厉的用地管理措施。在商品宅地供应过程中,严防拍出高价地;一旦出现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宅地,将究其原因和责任。为有效防止异常的高价地出现,多地国土部门都在加强对拟出让地块的价格评估,合理确定出让底价。

  对地方政府来说,一方面,需要抑制房价大幅上扬和大起大落;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而对房企来说,觊觎那些城市中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则有一种“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

  而土地“流拍”的发生概率日益上升,当我们穷其缘由,不难发现进入楼市低迷期,开发商不愿购地;而市场火热时,地方政府待价而沽,流拍亦在所难免。这里存在一个政府与企业对楼市预期研判的“不匹配”和“目的交错”。当住房市场化程度越高时,作为市场主体,房企“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营要求,也直接促成其对政府的“不解风情”。成熟房企“惟市场化”,政府担心土地贱卖,形成了一个南辕北辙的“悖论”。

  “土地流拍”是否可以避免?纵观全国,以往土地流拍不外乎是,拍卖价格没有达到政府的保留底限,抑或超过了保留上限,或无人问津等等。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香港楼市泡沫破灭陷入低迷,开发商停止购地,地价一泻千里,港府便转“卖地”为“勾地”制度,以避免土地在市场低潮期被贱卖。

  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8月1日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也充分借鉴香港的“勾地”制度(即土地预申请制度)。规定表明,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即勾地制度)。实施“勾地”制度后,对于出价并未达到政府评估价格的土地,政府可选择“不出让”。如果地产商“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如竞价,出价高者将得到土地;若无竞价,按规定“勾地”成功者“必须以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买入。这样,政府可以规避土地出让时面临的“流拍”风险。同时,也能使土地价格稳定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

  当前,我省部分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处于高位,楼市调控亦进入深水区,这就需要地方政府着眼于长效机制,在土地供应到促进房价合理平稳发展上,动更多的心思,有更加切实可行的方法。


浙江日报 乐活人居·房产 00022 宝地高价流拍为什么? 2013-11-13 3253336 2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