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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衢州 农业设施可抵押

  本报讯 (通讯员 吴跃明 徐建亭) 衢州市农业设施评估中心日前成立,今后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等,可以用经评估的农业设施作抵押,向信用社申请贷款,破解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衢州市农业设施评估中心由市财政、农业、信用联社三方合作设立,将接受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金融机构的委托,为家庭农场等提供农业设施价值评估;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等。评估中心为家庭农场等评估农业设施,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农业设施包括农业生产(加工)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大棚、灌溉设施、贮藏设施、农业机械、加工机械等。农业设施抵押价值评估,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市级农业设施评估中心进行评估;金额300万元以下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县级农业设施评估中心进行评估。

  目前,衢州各县(市、区)也在着手成立农业设施评估中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衢州 农业设施可抵押 2013-11-07 3248071 2 2013年1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