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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二、申请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5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1月25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6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12月4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按照安政办发【2013】9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3]2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5日

序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 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AJ2013J-049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与交易中心地块(2013-03994)浒溪东侧,

顶森路西侧19798医卫

慈善50年370万元3550万元(其中包含地面建筑物174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1不大于

30%不低于

3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AJ2013J-052安吉县鄣吴镇2011-2-1、3-1地块鄣吴镇鄣吴村6667商住商业40年

住宅70年140万元68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2~1.4不大于

45%不低于

2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2013-11-05 浙江日报2013-11-0500010;浙江日报2013-11-0500006;浙江日报2013-11-0500007;浙江日报2013-11-0500008;浙江日报2013-11-0500009;浙江日报2013-11-0500012;浙江日报2013-11-0500011 2 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