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1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1月21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2月2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11月29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按照安政办发【2013】9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1日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AJ2013J-060 | 开发区(递铺镇)2011-67地块 | 穆皇西路北侧 | 3541 | 商业 | 40年 | 300万元 | 142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3~1.4 | 不大于40%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AJ2013J-061 | 开发区(递铺镇)2012-103地块 | 鹤鹿溪村 | 507 | 旅游 | 40年 | 8万元 | 4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0~1.2 | 不大于75%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AJ2013J-062 | 开发区(递铺镇)2011-41地块 | 灵芝路北侧,天荒坪北路东侧 | 4379 | 商住 | 商业35年 住宅65年 | 140万元 | 66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1.6~1.75 | 不大于50% | /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安土让公字[2013]20号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