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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干部任前先考廉

  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通讯员 朱玉泉

  本报讯 海宁市16名拟提拔任用的科(局)级干部日前集体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这是每位领导干部正式上任前必须通过的“硬杠杠”,否则将被取消任职资格。

  任职前必须参加廉政考试,是海宁市廉政体系建设的一项创新。“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其目的是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概念,使他们少犯错,不犯错。”海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廉政考试让干部受益。曾两次参加“考廉”的海宁市政法委正科(局)级领导干部马良说,以前对廉政的法规知识知道一些,但不是很系统,通过这样的考试,提升了学习廉政知识的自觉性,也达到了以学促廉的作用。

  为避免走过场、做形式,海宁市参照类似“国考”标准,建立起严格的“考廉”制度。制定出考试工作规程及手册,明确考场规则、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监考人员职责等。其中包括试卷随机从试题库中按不同题型选题组合出卷,印制封存。考试结束后,试卷则由监考、监督人员当场封卷,批卷时实行多人封闭阅卷。此外,每场考试还邀请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现场监督,确保规范操作。

  促使廉政法规深入每位公职人员内心,该市将廉政考试向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村(社区)干部延伸,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干部“四点一线”的考廉体系。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宁市共组织廉政考试187批次、3374人,其中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36批次、363人次,组织中层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49 批次、2271人次,组织村(社区)干部廉政法规考试12批次、876人次。

  廉政考试不仅增强了党员干部“学廉”、“守廉”的意识,也从前端筑牢了新任干部的防腐墙。据了解,从2008年到现在,海宁所有参加廉政考试的新任领导干部中,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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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21 海宁:干部任前先考廉 2013-11-01 浙江日报2013-11-0100009 2 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