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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要闻

奏响平安新乐章

  平安,世间最美好的企盼。

  《诗经·小雅》云:“丧乱既平,既安且宁。”千百年来,平安既是治国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没有平安,就难有人民富足,更难有社会发展进步。世世代代,炎黄子孙无不对华夏一统、太平盛世殷殷以盼,无不对现世安稳、岁月从容孜孜以求。

  1963年,历史的目光聚焦在美丽的枫溪边,浙江诸暨的一个宁静小镇——枫桥。那一年,“平安”这个词,有了全新的注脚——这里诞生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少捕人、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得到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

  从此,枫桥经验这个带着民生热度的名词,走出江南小镇,传遍大江南北;从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在浙江有了生动的实践,一曲平安新乐章在钱江两岸嘹亮地奏响。

  进入新世纪,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和市场经济先发地,浙江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更早遇到了“成长中的烦恼”,面对人、财、物大流动带来的复杂治安形势,人民群众在求富的同时,对于平安、公正、和谐的呼声和愿望更加强烈。

  枫桥经验,迸发出跨越时空的强盛生命力。

  2004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这不仅是一次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更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五十年,风雨苍黄;五十年,历久弥新。

  对于历史长河来说,五十年不过是沧海一粟。但枫桥经验诞生、传承与发展的五十年,注定会在史册留下浓重一笔。

  如今,枫桥经验已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我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宝贵财富,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注入新的活力。

  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期待。面对安居乐业这一百姓发自内心的期盼,筑起了一道有效化解矛盾的靓丽风景线,不断传递和谐正能量。

  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下,有力回应了群众对法治的渴望,把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每一个人。

  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共同发展的新期待。在稳定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维护稳定,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她,顺应了人民群众对践行群众路线的新期待。紧握群众路线这一“传家宝”,演绎“群众想啥,我们就干啥”的真谛,让党和群众血肉联系更为密切。

  五十年的栉风沐雨,枫桥经验不仅成色未改,而且愈加绚烂。

  万物皆有本源。追本溯源,方能防微杜渐;寻根究底,才是长久之道。

  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突出“一个核心内涵”,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在先,提高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万事万物都在运动变化。若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加重视,小问题可能变成大问题,小矛盾可能转为大矛盾。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正是枫桥经验的精华所在,也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最终目标。

  眼下,在广袤的浙江大地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的实践遍地开花:“和谐促进工程”、“和事佬”协会春风化雨;1300余个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润物无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调解联动暖人心扉……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纵使经历半个世纪的变迁,枫桥经验发出的声音始终如此清晰:重在源头、重在防范的弦只能紧,不能松。

  她告诉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矛盾的排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她告诉我们,必须不断丰富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切实维护群众的话语权;她告诉我们,必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重点化解民生领域的矛盾;她告诉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突出“一个根本任务”,注重整合基层力量和资源,夯实社会平安稳定的根基。

  众人拾柴火焰高。枫桥经验的背后,汇聚着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凝结着人民群众的辛勤汗水。正是这些智慧和汗水,让枫桥经验和人民群众的心贴得更近,也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平安幸福的生活。无数实践证明,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安则全局安。枫桥经验的可贵,正在于迎难而上,充分调动各种基层力量和资源的积极性,形成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2007年底,一个和枫桥经验一脉相传的基层创举——“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悄然改变有“千岛之城”之称的舟山。一张无处不在的民生大网,网罗起茶余饭后的温馨,网罗起田间地头的民情,收获了满满当当的民心。此后,这一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如涟漪般在浙江大地扩散。眼下,我省在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四级分类组建管理服务团队19.8万余支,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34.6万名,为五千万浙江儿女织起一张充满人情味的“情网”。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有不断激活基层“平安细胞”,打牢平安根基,才能积“小安”为“大安”,最终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从最初的化解群众矛盾,到现在的感知民生冷暖,枫桥经验一路走来,无不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时空怎么转变,都要更好地发挥整合力量资源的优势,时时把群众的需求、民生的意愿放在心头,让平安稳定之风吹遍大街小巷,温暖寻常人家,夯实社会平安稳定根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也是创造创新枫桥经验的动力源泉。

  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突出“一个动力源泉”,注重专群结合、群防群控,构筑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防线。

  或许从诞生那一刻起,枫桥经验就烙上深深的印迹:始终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这一信念一以贯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这一信念更加凸显。

  在深化推广枫桥经验中,人民群众没有成为旁观者。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枫桥经验体现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精神内涵。

  而今,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已成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时代烙印。于是,全省各地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日臻完善;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不断延伸,让更多的基层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求有所应”,让百姓的呼声得到最及时、最真诚、最有效的回应。

  点滴之间暖人心,细微之处见真情。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的不变情怀;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样也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准则。因为,只有常怀为民之心,才能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而治,方能久安。

  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突出“一条工作主线”,注重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紧紧结合在一起: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丰富她的理论体系,用法治精神扩充她的时代内涵,用法治实践夯实她的群众基础,让从草根走出来的枫桥经验,闪烁出耀眼的法治光芒,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群众信访导访制”、“村务简报”、“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日”等鲜活之法,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

  潜移默化中,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在享受民主时多了一份法治的保障,让公平正义的清新之风抚润每个人的心头,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散发更加夺目的光彩。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当下,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明了前行方向:要让“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始终坚持在民主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协调社会关系、协商解决矛盾。

  发展是硬道理,亘古不变。“十二五”蓝图一步步走进现实,美好前景待我们绘就。此时此刻,枫桥经验再次显示出其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

  五十年来,枫桥经验突出“一个政治优势”,注重统筹谋划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没有稳定,发展就是空谈。眼下,我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手握两张表,一张是经济报表,一张是平安报表,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在洞悉社会平稳大势中,畅想经济大繁荣,憧憬社会大发展。

  平安不平安,百姓说了算。我省把“平安浙江”建设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把群众关心的问题纳入各级“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体系中,创造一个群众可看可感的“平安浙江”。

  枫桥经验好,好就好在为社会稳定筑起第一道防线;枫桥经验妙,妙就妙在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助推力。如今,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正逐步融合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发挥其在协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的正能量,紧紧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目标要求,为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营造和谐健康的良好氛围。

  风雨五十年,枫桥经验没有在时光流逝中销声匿迹,没有在岁月涤荡下折戟沉沙,始终焕发出勃勃生机,彰显愈来愈重要的时代价值。

  这,正是她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7 奏响平安新乐章 2013-10-12 3211965 2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