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扎实推进全省
“小升规”工作
日前,省经信委专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的通知》,以认真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激励和促进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小升规”工作步伐。
《通知》要求,下阶段,各地要强化明确“小升规”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3年培育10000家“小升规”企业的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省经信委已将今年的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市。各市要按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的要求,对今年由各市已下达到各县(市、区)的目标任务,认真进行检查。各地要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小升规” 企业数量及其运行态势,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完成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同时,抓好培育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省经信委开发的“浙江省小微企业培育与监测平台”,用信息化网络手段,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培育库建设,抓好“小升规”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抓紧于9月底之前,组织企业全部进入全省小微企业培育库,对有的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可作动态调整充实。
《通知》还要求,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各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信部提出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政策落实、创业创新、融资服务、上规指导、转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服务,积极为列入重点培育的“小升规”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指导服务。
再是要注重典型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小升规”工作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小升规”的先进典型,积极与当地媒体合作,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增强“小升规”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每个县(市、区)总结和推荐2家至3家“小升规”典型案例,报送省经信委,以便组织全省百家“小升规”典型汇编。
此外,要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对确定为今年重点培育的“小升规”企业,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政策落实宣讲一次、上门服务走访一次、银企合作对接一次、上规升级培训一次”,真正把“小升规”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各地要按照我省开展“小升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对“小升规”工作开展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加强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