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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公函求情
有何隐情

  湖南省麻阳县出了件荒唐事:某单位被抓官员虽身居看守所,每月居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单位领“签到奖”和补贴,而同单位一线员工却因单位“缺钱”,被拖欠了4个月的工资。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两名官员被抓后,涉案单位还经党组研究决定,向法院出公函求情。

  顾名思义,公函姓“公”,是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以公函的形式,为贪官求情,这种荒诞行为不仅反映了单位负责人权力的滥用,更是对司法审判的干涉。

  至于公函内容,也让人看了哭笑不得。“该同志素质高”、“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个人,由于该同志认真工作这么久,还一身清贫,遂产生拜金主义。”这些为贪官开脱的说辞,显然完全不合逻辑,经不起推敲。试问,“清贫”何时成了贪污腐败的挡箭牌,一个把公家的财产塞进自己口袋的贪官,不知素质高在哪里?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一边是贪官照拿“签到奖”和补贴,而另一边,同一家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却被拖欠工资。这些疑问,不禁让我们质疑,为何涉案单位愿滑天下之大稽,冒着违法的危险,如此“关照”这两位贪腐官员。恐怕,背后隐情,更值得探究。

  纵观一些贪腐案件,都是一环扣一环,拔出萝卜带出泥,同一单位的人,往往互相利用,互相帮扶,经常是一人落马,多人进牢。让人不得不怀疑,涉案单位想尽办法“捞人”,并通过各种福利来安抚落马官员情绪,是否是遵循某些潜规则,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因此,对于荒诞的“公函求情”,仅止于谴责,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能否进一步彻查其中可能隐藏的种种内情、隐情,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公函求情
有何隐情
2013-06-20 浙江日报2013-06-2000010 2 2013年06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