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板”
4日起运行
据新华社上海1月3日电 (记者 潘清) 作为落实退市配套制度、平稳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风险警示板于1月4日起正式运行。
据介绍,风险警示板的股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两类。目前,“风险警示股票”包括23家ST公司股票和20家*ST公司股票,暂无“退市整理股票”。从1月4日开始,上述43家公司的“风险警示股票”正式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情况的变化,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也将发生动态变化。“风险警示股票”可能增加或者减少,“退市整理股票”也可能出现。
据悉,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均有所区别,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上交所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板股票,除需对上述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外,还应当全文阅读《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及上交所相关业务通知,详细了解风险警示板的相关规定,充分理解风险警示板股票的投资风险,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偏好,谨慎作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