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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朝闻新智

“零择校”可预期

  本报杭州9月4日讯

  记者 董颖 通讯员 孙菊红

  今天,记者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的通报会上获悉,目前,全省有62个县(市、区)已经实现了“零择校”,20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7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其中,杭州、绍兴、衢州3个市所属各县(市、区)均已实现“零择校”。

  今年年初,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合理划定中小学学区,努力把公办中小学择校率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据介绍,去年我省教育方面的投诉举报有31件,涉及教育收费问题占到41.3%;而今年1月至8月,共收到7件投诉举报,其中4件查为不实举报,其余3件仍在调查中。这说明,经过几年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大幅度下降。

  在这个基础之上,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切实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建立捐赠资金审核鉴证制度,防止借收取“捐款”之名收取与择校有关的费用。建立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举报联动查处机制,对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将根据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省教育厅还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纳入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作为省教育厅对各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监督机制等方式,严格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杭州市明确公办中小学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接受报名和招生,不招收择校生;宁波市大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严格禁止把招生工作与择校收费挂钩,全面取消义务教育择校收费和高中教育“三限生”收费;温州市加大追责力度,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严肃查处择校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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