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2]第05号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兰溪市丹溪应急避难公园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1)商业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2011年营业收入(销售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
(2)非商业企业或自然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上述符合条件的商业企业签订合作经营意向书(以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正本为准),合作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并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合作经营期间不得中途变更或退出的书面承诺书。
(3)在本市没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
竞买人资格由市粮食局、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定。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申请人数三人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届时不另行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27日止(休息日除外),到兰溪市兰荫路27号市国土局一楼地产所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7日,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到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6月27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证。如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6日下午4时止。
六、公开拍卖的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上午9时。挂牌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7月9日下午4时止。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在本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2.除地下停车场、物资仓储、公共通道、配套用房等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外,剩余商业面积允许30%以内进行分割转让。
3.为保证地面公园与地下空间建设的整体性,地下空间由受让人按规划设计条件和项目建议书进行设计和建设。地面公园由受让人按项目建议书要求统一设计,设计及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公园建成后产权归市政府所有。地面公园建设另行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4.拍卖(挂牌)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等其他要求,详见《出让须知》,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国土局地产管理所咨询。
5.本次出让由市公证处公证。
6.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兰荫路27号1楼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地产管理所丹溪大道160号七楼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8899673
88899275 88894330
88903862(人防办)
联系人:朱弋 徐依东 王健
邵友忠(人防办)
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建行兰溪支行
账号:33001676135053003647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5日
土地位置 | 地下土地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 总地价 (万元) |
丹溪国际 花园东侧 | 42725.92 | 商业服务业 (兼顾人防工程) | 地下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其中文体功能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停车功能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商业及其他功能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 | 40年 | 265 | 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