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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人文

一笔稿费迟到近30年

  本报杭州5月22日讯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微博上告诉我,我被人民教育出版社收录的3篇作品可以拿稿费了。”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孙建江颇感意外,“《问奶奶》这篇儿歌原载于1985年第八期《好儿童》杂志上,我都不知道我的作品被人教社收录了。近30年,还能拿到稿费。”

  自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于5月16日正式张贴“人教社2011年法定许可教材稿费待分配情况查询”清单后,短短几天,包括浙江儿童文学作家赵明、中共党史出版社社长汪晓军等作家已接到了这样的通知。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教社就因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刊登作品并少付或不付稿费而受到批评。如人教社出版发行的义务教育语文自读课本(九年级下册)《五月的麦地》中,未经许可,选用了于友泽的《祖国啊,祖国》,且未支付稿酬。最终于友泽靠法院判决才得到2000元稿酬,但更多的作者根本毫不知情。

  记者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一情况,协会已建立了近6万名作者及其作品资料库,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说:“单个作者和出版社打官司实在太累了,我们可以把被侵权作者打包起来和对方谈,更加方便。”据介绍,此次人教社罗列出一份名单,上有1200余名作品被收录却没有发放稿费的作者,同时交给文著协近80万元的稿费,委托其寻找作者并代为发放。“人教社和江苏教育出版社是全国最大的两家教材出版社,但全国范围内还有很多教材出版社,他们都不是我们的会员,很多细节无法取证。”

  众多作家认为,现行的法规并没有明确出版社不付稿酬会承担什么责任,所以他们才有恃无恐。另一个事实是,许多作者都认为自己的作品被选入教材、教辅用以教育下一代,是一件不该求回报的事。“但他们没搞清楚,教辅是市场图书,和教材在性质上有着天壤之别,教辅刊登作品理应付稿费。”张洪波提醒道。

  孙建江认为,人教社此举,是重新唤起人们尊重版权意识的好机会。


浙江日报 人文 00013 一笔稿费迟到近30年 2012-05-23 2453591 2 2012年05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