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调整
部分收费标准
从2012年6月1日起,上交所、深交所将调整部分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实施新收费标准后,上交所、深交所收取的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分别由原按交易额0.11‰、0.122‰降为交易额的0.087‰。
股票上市初费和年费则分档收取,各档收费体标准分别为:总股本2亿股以下(含),上市初费为30万元,上市年费为5万元;总股本2亿-4亿股(含),上市初费为45万元,上市年费为8万元;总股本4亿-6亿股(含),上市初费为55万元,上市年费为10万元;总股本6亿-8亿股(含),上市初费为60万元,上市年费为12万元;总股本8亿股以上,上市初费为65万元,上市年费为15万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