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岂能标价
方力
近日,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据了解,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即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达100万元以上。有人认为,将慈善行为与捐款金额划上等号,是一种明显的不公,也是对爱心的一种物化。
作为一项评选活动,理应有一定的评选标准和规则,但是任何一种标准和规则,都不能突破公平公正的底线。100万元,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小企业以及民间爱心人士来说,却是个庞大的数字。也许正是这100万元的门槛,就可能把小企业和草根爱心人士拒之门外。
捐不到100万,就不算有爱心?每月的退休金只有1200元的乐清退休老人石进才,在11年里,默默资助66名困难学生上学;浙江女孩吕雯斐,发起网络助学,帮助贵州600多名山区儿童……这些款项也许只是一些明星、富豪捐款的零头,可他们更让人尊敬。很多民营企业规模不大,每年捐款也不及百万,但其爱心同样珍贵。
爱心本无价。人为地将“爱心”分为三六九等,让慈善活动成为金钱和金钱的对决,只能令其脱离原本的轨道,变得功利和庸俗。奉献爱心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果用钱的多少来衡量,这是对人们爱心的一种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