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风景区浙江最多
本报杭州12月20日讯 (记者 施晓义)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省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出席并讲话。
目前,我省有1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位居全国首位,风景名胜区总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5.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会议强调,要注重协调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其他城乡规划之间的关系,注重保护优先和建设行为的控制与管理,注重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和游览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保护风景名胜区的使命感,加强管理机构建设,促进社会各方面自觉贯彻执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