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广告噱过头
何苏鸣
有噱头,已成为当下不少商家做广告的第一要求。
在房产市场持续低迷的今天,地产商不再一味强调“见证奢华”、“彰显贵族非凡品位”,而是以“买房抽宝马”、“月供650元起,做自己的房东”等大手笔的促销夺人眼球。
收到这样的促销短信,即使看了不舒服,一般也就一删了之。可前不久黄岩张先生收到的短信,却让他再也无法淡定:“给不了她名分,那就给她一套房子”、“全新精装经典二奶房、小三房,你成功的第二个家”……这样赤裸裸的低俗推销,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作为营销手段,商家以广告来传递信息、包装商品,本是无可厚非。但任何的策划和宣传,都应恪守基本的道德准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二奶”、“小三”,都是不道德的社会现象,以此为噱头来进行炒作,显然是噱过了头。
很多时候,广告已经不仅仅具有经济属性,它更扮演着凝聚价值观念、传播意识形态的角色,在潜移默化中营造着舆论场,影响着信息的受众。因此,广告商更不能一味追求轰动效应,弃社会责任于不顾,触犯道德底线,违背主流取向。
更何况,如此低俗的出位,最终只会遭人唾弃,对销售有百害而无一例。这样的赔本买卖,又是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