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私用当严惩
翁浩浩
前不久,一辆标注“检察”两字的警车,在昆明市团结乡某地练习倒库,被网友称作“最牛教练车”。随后,昆明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确是一起警车私用事件,当事人已被处罚。
警车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用车辆,只能用于执行紧急公务。然而目前,警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上班时间,警车大摇大摆亮相高档酒店;开警车上下班,堂而皇之停放在居民小区。还有将警车用于接送孩子的,去医院探病的,甚至有出殡扫墓的。前段时间,广东佛山3名警察和两名治安员开警车去吃夜宵被曝光;而义乌一辆警车一大早违章停在菜市场门口,被执勤交警贴了罚单。
警车私用,其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当这种特权意识成为习惯,不仅会把服务人民抛之脑后,而且会在群众面前“唯我独尊”。警车私用,说小了是占公家便宜,说大了是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要治理警车私用现象,首先要从思想上进行根治,让广大警务人员树立公仆意识;同时,必须健全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严惩警车私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