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背后的“利益链”
——黑龙江省半年瞒报三起矿难
新华社记者 梁冬 李建平
据新华社哈尔滨10月20日电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10·11”透水事故救援工作已超过一周时间,至今没有发现井下被困矿工的生命迹象。这是黑龙江省半年内发生的第三起瞒报事故。人们在牵挂13名矿工兄弟生命的同时,不免产生疑惑,在各级政府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瞒报事故何以屡禁不绝?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了一个由矿主、矿工家属及有关方面为各自利益而结成的“瞒报链条”。
半年瞒报三起事故
初步调查显示,10月11日17时40分左右,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矿主未及时上报政府。直至12日下午,鸡东县接到群众举报,经过有关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才确定该矿发生了透水事故,当班入井24人,11人安全升井,13人被困井下。
据记者了解,这已是黑龙江省半年内连续发生的第三起瞒报事故。4月26日,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遇难,事故被瞒报。经查煤矿在停产期间仍非法盗采资源,导致发生矿难。7月17日,七台河市桃山区国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这起造成6人死亡的事故为矿主蓄意瞒报事故。
经济利益驱动
在政府高压态势下,煤矿瞒报事故为何屡屡发生?记者调查发现,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矿主、官员、矿工家属等多方竟悄然结成了一个“瞒报链条”。
据黑龙江龙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建民介绍,煤矿生产前期投入巨大,有些矿主不得不举债开煤矿,甚至借用“高利贷”,因此资金非常紧张。
近年黑龙江省对违规煤炭企业采取一系列严格措施,其中一项措施规定,凡省内地方煤矿发生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律无条件关闭。在此背景下,对于矿主来说发生矿难便“一无所有”,而一旦瞒报成功还有“翻身”的机会。
记者还发现,黑龙江省近期发生的瞒报事故还多与监管不到位及贪腐问题有关。在鸡西市滴道区“4·26”瓦斯爆炸瞒报事件中,区煤管局长刘崇和、两名副局长以及监察科长、驻矿监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因对事故失察或日常工作失察,参与事故瞒报,分别受到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矿工家属为“赔偿款”隐瞒事故真相,也是瞒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七台河桃山区国民煤矿“7·17”瞒报事故发生后,矿主为掩人耳目,分别给每位遇难者家属50万元至100万元私了。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许多矿工家属都抱着“家人已经没了,举报事故也于事无补,不如多得点钱”的心理,对记者三缄其口。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在反思鸡西市滴道区“4·26”瓦斯爆炸瞒报事件时,时任鸡西市委书记的王兆力表示,针对矿难瞒报事故,监管部门应采取一切手段弄清事实真相,同时严查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煤勾结及腐败交易。无论涉及谁,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一些专家和政府官员认为,当地政府今后至少应从完善举报制度、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改进工作。
刘建民等人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向全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举报信息要及时查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动员全社会力量来监督违法生产行为,让违法生产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