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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8版:丽水资讯

丽水全面展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7万低保对象补贴630万元

通讯员 潘志宏 

  本报讯 丽水市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眼下正全面展开。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监测情况,2010年第四季度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涨幅为7.7%,2011年第一季度涨幅为7.3%。由于去年第四季度丽水市已经按照涨幅5.9%的参考值进行了预发价格补贴,和实际尚差1.8个百分点,结合今年一季度涨幅情况,决定启动2011年第一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补发去年第四季度,发放今年第一季度。本次发放补贴的对象和去年基本相同,主要为城乡低保对象(都以当季度在册人员为准),低保边缘对象、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其他生活困难对象发放与否由当地政府确定。

  目前,各地的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各地不同的低保标准,两季都在册的低保对象,城镇每人将得到110~145元,农村每人将得到75~85元不等的补贴,今年已经退保和今年刚进低保的对象,则按照当地民政部门具体执行的标准进行发放。预计全市将为7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630万多元。


浙江日报 丽水资讯 00028 7万低保对象补贴630万元 2011-05-26 浙江日报2011-05-2600006;浙江日报2011-05-2600007 2 2011年05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