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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论视野

充分发挥公安史志资政育警作用

  张景华

  

  长期以来,历届公安厅党委都高度重视公安史志工作。2002年8月省政府召开新一轮地方志工作后,省公安厅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新一轮全省公安史志工作,决定建立浙江公安史志编纂委员会,统筹全省公安史志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同时,厅里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将公安史志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已将公安史志(年鉴)编纂工作纳入岗位考核目标。2009年底,经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将公安史志编纂工作纳入“三定”方案。此外,为确保公安史志工作的顺利推进,厅党委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强力保障。每年召开全省公安史志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和部署公安史志工作。对公安史志(年鉴)编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优秀公安史志教育熏陶民警、激励队伍士气的作用。2004年开始出版的7部《浙江公安年鉴》中,有6部在全国获奖。编纂出版了《砺剑——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公安工作成就》、《浙江公安60年》,在“浙江公安信息网”上建立“浙江公安史志网”,《浙江人民公安志》等公安史志资料全部实现数字化。下阶段,省公安厅将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通过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英烈、英模事迹资料征集和宣传工作、党史公安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浙江公安发展历史。

  公安史志工作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任务极为繁重的工程,省公安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根据最近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座谈会的具体部署,积极有序地启动《浙江通志》(公安卷)编纂工作,努力推动浙江公安史志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作者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浙江公安史志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浙江日报 理论视野 00003 充分发挥公安史志资政育警作用 2011-05-18 nw.D1000FFN_20110518_7-00003 2 2011年05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