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仓的忧患
龚震源 浙江省粮食局
保障5000多万浙江人有饭吃、吃好饭始终是件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浙江是全国的缺粮大省,排在广东之后居第二位。保障5000多万浙江人有饭吃、吃好饭始终是件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浙江从2001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生产、市场、价格“三放开”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先后与黑龙江、江西、山东等12个粮食主产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目前全省粮食消费占近60%的粮食靠省外购入。
然而如何在当前新的粮食形势下,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促进粮食产销合作转型升级?我以为,须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共同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逐步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的合作格局。
首要的仍是巩固和拓展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黑龙江、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山东等粳稻、早籼稻、小麦、玉米优势产区的产销合作。重点打造以黑龙江为重点的晚稻基地;以江西为重点的早稻基地;以河南为重点的小麦基地。千方百计从省外组织粮源,保证我省粮食供应的长期稳定。
其次,大力发展省外粮食生产收购基地。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到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设立收购点,开展订单生产、订单收购。鼓励和支持省内种粮大户到产区承包耕地,发展粮食生产。同时,积极引进产区粮商、粮源。鼓励和支持产区企业在我省设立销售窗口,建立储加销一体化的粮食经营企业。
此外,要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到产区租赁、并购、联营粮库和加工企业,组建跨区域的经营实体。建立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服务平台。举办粮食产销合作洽谈会、交易会,为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合作提供服务平台。
粮食产销合作转型升级离不开政策支持,要提高政策“含金量”。各级财政每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粮食产销合作项目,并根据当地粮食产销合作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比例。
加强对粮食产销合作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政策扶持。如给予粮食产销合作重点企业税收、用地、用电和交通运输上的扶持政策;符合农业龙头企业标准的,可优先申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省内各种粮食生产主体到主产区承包土地、从事粮食生产,建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基地,并将自产粮食运回浙江销售的,农业部门应在推广应用优良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农机具购置等方面给予支持。用于应急保障和储备粮轮换的粮食,可给予一定的运输补贴。
在鼓励省外企业到我省建立粮食储加销基地和从事粮食经营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完善政策,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粮食经营户,切实帮助其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外省来浙进入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的自产自销粮食,只要经销户能够提供粮食自产证明,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免税政策。对常年在省内粮食批发市场经销粮食的外地经销大户,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在其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上给予优惠。
此外,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也非常要紧。鼓励发展散粮运输和建设散粮物流基地,大力提倡“铁公水联运”、“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改善运输结构,缓解铁路运输压力。农业发展银行应发挥现有和新开发的各类信贷产品的作用,加大对开展粮食产销合作的企业,特别是大型粮食经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