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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房价上涨卖主反悔

  本报讯(通讯员 郁菊红 记者 黄宏) 卖房后反悔,一家人“设计”诉讼,把父亲和买房人告上法院,要把当初卖出去的房子收回。近日,海盐法院驳回了这一家人的诉讼请求。

  2009年1月,朱女士通过中介公司以45万元的价格受让了徐建法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并付了定金。

  2010年1月,朱女士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徐建法的妻子、儿子、儿媳、孙女4人将朱女士和徐建法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诉状称,徐家拆迁被安置人口除了徐建法外,还有4人。徐建法未经4人同意,擅自卖掉其中一套房子,侵犯了他人权益。

  海盐法院认为,即使未经家人同意,朱女士也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徐建法有权处分该房屋;同时,涉案房屋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安置房的价款,并未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所以驳回4名原告的请求。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房价上涨卖主反悔 2011-04-27 nw.D1000FFN_20110427_9-00015 2 2011年04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