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银泰” 整体清偿方案出台
政府千方百计提高了普通集资户受偿率
记者 聂伟霞 见习记者 何苏鸣
本报丽水4月26日电
记者 聂伟霞 见习记者 何苏鸣
“丽水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提高普通集资户的受偿率,决定最终的清偿率按42.11%执行,确保在7月底之前一次性兑付到位。”今天,记者在“银泰房地产公司问题整体处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了关乎“银泰”15947户集资户资金“回归”的决定。至此,丽水银泰房地产公司资产清算工作已接近尾声。
2008年7月,丽水房地产企业银泰因资金链断裂,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出现巨额亏空。据《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1月30日,银泰公司总资产69194.87万元,总负债186511.32万元,资不抵债117316.45万元。
由于银泰集资数额大、涉及面广、处置难度大,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丽水市采用立案侦查与政府监督企业清偿的方案,成立银泰房产公司问题处置协调小组、资产监督清算组和专案组,抽调26名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资产清算;抽调了40多位民警开展立案侦查、追缴赃款赃物等工作。
两年来,资产监督清算组对银泰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清算,通过清产核资、追缴公司债权、续建尾留工程、盘活土地房产汽车等存量资产,处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等,加快资金回笼。处置过程中,丽水市始终把握“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从一开始就强调“公开”,使群众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处置的每一个阶段,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资产处置和案件侦破进程。
按照“总体把握,分区域实施”的总原则,处置小组合理调度资金,推进尾、留工程建设,按照同等比例兑付债权,确保了全市一盘棋,使各种利益对象公平受偿。组织收入5.155亿元,按照半年兑付一次债权的思路,已经累计向集资人兑付了5次共30%的债权,共兑付资金4.6亿元。丽水市委、市政府为提高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决定最终的清偿率按42.11%执行。
公安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银泰房地产公司的有关涉案人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即将进入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