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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乐活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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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设商外售车库车位 可罚20万元

  岳德亮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指出,建设单位以只售不租为由坚持拒绝向业主出租车库、车位造成车库、车位空置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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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乐活人居 00017 宁波建设商外售车库车位 可罚20万元 2011-01-19 nw.D1000FFN_20110119_11-00017 2 2011年01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