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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213、214、21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A-2-08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两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23日(节假日休息)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4日至 2011年1月26日11时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1月26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月26日15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账号:1203284029200238885  

  开户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33001627268053001691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用途                                                                              (万元)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m2)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地块   位于龙港镇龙宜大道以东,通园路以南,公园街以西,文化路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61853平方米,出让面积46351平方米   住宅     ≤2.3且≥1.0  ≤30%    ≥30%   ≤106607.0(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70年           68000        13600

                                                                         用地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7地块  位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龙宜大道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5777平方米,出让面积13576.5平方米  商住     ≤2.6且≥1.0  ≤40%    ≥25%   ≤3529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为70年          22000        5000

                                                                         用地                                                               商服为40年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  位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达到街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0415平方米,出让面积8033.5平方米   商住     ≤2.2且≥1.0  ≤40%    ≥25%   ≤17673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商服用地40年         11000        2500

                                                                         用地                                                               住宅用地70年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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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中国 00006 2011-01-05 nw.D1000FFN_20110105_8-00006 2 2011年01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