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中国

文章导航

台湾当局启动采认大陆学历

陆生9月可赴台就读

  本报讯 (记者 顾周皓) 据新华社台北1月4日电:台湾行政机构日前核定“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修正案,正式启动采认大陆学历;并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2011学年度即今年9月将有首批大陆学生来台就读。

  据了解,核定修正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9月3日后于当学期或以后学期入学于大陆高校者,才可申请学历采认;明定不采认医事人员相关学历;1992年9月18日至2010年9月3日期间,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所取得的大陆学历可申请参加学历甄试,通过后可获台教育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当学历证明”。

  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台湾公立大学不能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班,只限硕、博士班招收大陆学生;私立大学则可以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班。

  该办法还规定,大陆学生在台就读的学杂费由学校依教学成本订定,但不应低于台湾同级私立学校的收费水平。此外,招收大陆学生数额以台湾招生总名额的1%为限;不会编列预算作为大陆学生的奖助学金;大陆学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毕业后须于一定时间内离台。

  未来获准招收大陆学生的台湾学校将组成联合招生委员会,编印招生简章并进行招生宣传。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目前预计在2011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额,3至5月办理硕、博士班招生工作,4至7月办理学士班招生工作。

  本报记者日前赴台采访时了解到,虽然台湾当局至今才启动采认大陆学历,但是许多台湾大学与大陆大学之间,已经有长期互派交换生的合作。台湾政治大学副校长林碧炤表示,他们对大陆学生的特点和能力很了解,他所接触到的大陆交换生都学习勤奋,教师有很好的评语,希望以后有更多的大陆优秀学生前往求学。

  台湾科技大学工程学院院长李笃中说,与欧美比,陆生去台湾上大学学费和生活费都相对较低,也没有语言文化的隔阂,对于大陆学生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评分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关于浙报集团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帮助 ]

ICP备:浙B2-20080242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628号

浙江日报 中国 00006 陆生9月可赴台就读 2011-01-05 nw.D1000FFN_20110105_7-00006 2 2011年01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