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吹响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冲锋号”
全市14个行业80家单位分三阶段实施
章元星 潘月 吴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近日,按照“生态城市、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和谐民生”战略定位,湖州市选择14个行业的80个单位分三阶段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严格审核推荐,确定试点名单。市生态办发文开展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单位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共收到15个类别,约107家的试点申请。经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审核推荐,确定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工业企业、酒店、医院、学校、家庭、矿山企业、农业、警营、公墓、其他等14个行业中的80家单位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单位。这80家单位都是已获得市级以上生态建设、绿色系列创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有较高的积极性;生态建设创建工作具有典型性,同时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召开工作会议,布置试点工作。11月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前期进展情况。安吉县等7个县区和市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交流了本单位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设想。市生态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周建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周建明局长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千头万绪,抓好试点有利于工作的全面推进。会议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试点的时间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为期7个月。会议要求,一要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试点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责任人。各县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协调区域内试点工作,掌握区域的试点情况。各试点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制订实施意见和试点计划表。二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党组会、班子会,统一思想。召开专题研讨会,认真研究试点工作。召开布置会,周密安排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确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单位动员大会,人人知晓试点工作,人人参与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出谋划策。发放征求意见表和金点子征集表,为试点工作集思广益。
出台实施意见,推进试点工作。市生态办制定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试点方法。一要巩固基础,培育亮点。各试点单位要将试点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当前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同时要与文明单位创建、绿色系列创建相结合,巩固创建基础。要区别情况、区别对待,体现特色、培育亮点,提高试点水平。二要深入调研,创新思路。各试点单位要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契机,采取问卷调查、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开展问题自查,同时抓好内部问题整改。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确定本单位的系列生态文明用语,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三要丰富载体,务求实效。各试点单位要通过生态文明的系列载体,即献一计金点子、说一句文明话、植一棵责任树、种一片生态林、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读一本生态文明书、听一堂生态文明课、写一篇体会文章等系列活动深化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四要内增实力,外增形象。各试点单位要通过创建,建立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积极响应“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号召,倡导低碳的消费方式;增强生态文明理念,树立良好单位形象,提高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