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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知法犯法,底气何在

  余勤 

  

  作为肩负交通管理职责的交警大队教导员,不但酒后驾驶酿成车祸,而且事后还逃之夭夭。近日发生在温州泰顺的这起交通事故,实在令人震惊。更令人气愤的是,案发后,有关部门竟然遮遮掩掩,直到铁证摆在面前,才不得不改口。

  目睹事件经过,人们不禁有些困惑:一名交警系统的干部怎敢如此明目张胆、目无法纪,而执法部门在其中又充当什么角色?

  知法犯法、执法者犯法,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童志兴,省法院刑一庭原庭长,堂堂一个“专家型法官”,竟然“开着法院的警车,为老婆追讨高利贷”;潘华山,省法院立案庭原副庭长,不光受贿,还杀人分尸……

  这些恶性事件,凸现当前少数干部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他们习惯于颐指气使、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从来没人敢向他们说个“不”字;少数领导干部至今没弄明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

  目前,这一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但更重要的是要以这些恶性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引导各级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彻底摒弃特权意识和衙门作风,真正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重塑干部队伍形象。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知法犯法,底气何在 2010-11-09 nw.D1000FFN_20101109_4-00011 2 2010年1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