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 刘铮 郑晓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
《征求意见稿》提出,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