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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17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12日11时30分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拍卖时间为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时。
拍卖、挂牌地点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0日起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获取。
六、联系电话:
(0565)2621850、2399312
联系人:许先生、胡先生
安徽省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巢国土告字〔2010〕1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商业面积(含酒店、写字楼)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0%,并沿巢湖南路、裕溪路交叉口集中布置,沿裕溪路不得建设零星商业门面;
2.出让范围内规划红线宽度为12米的支路,参与容积率指标平衡;
3.竞得人同步配套建设支路,并在成交价款外承担巢湖路和裕溪路交叉口绿地广场建设费用60万元,广场由市政府负责建设。
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9月17日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 出让年限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出让起价 增价幅度 出让方式 履约保证金 备注
(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亩,以实测为准) (年) (万元/亩) (万元) (万元)
建筑密度 容积率 日照间距 绿地率
2010-26号 东至巢湖路,南至裕溪路,西至牡丹路,北至水上公园路 居住 168.15 70 ≤25% ≤2.5 ≥1.29 ≥30% 160 100 拍卖 5500 净地
商业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