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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并设有保留价。
四、二幅地块必须统一规划,需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187平方米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14日至2010年10月9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10月9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0月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2010年10月21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0年10月19日下午3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
国土局 冯小姐 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宋小姐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0]1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09-10(A)地块、开发区(递铺镇)2009-10(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9月14日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付款时间 规划要求 其他
(㎡) 用途 (年) 保证金 及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开发区(递铺镇)2009-10(A)地块 64752 住宅 70年 3200万元 13690万元 成交日起60日内付清地价款 1.8 不大于30% 30% 其他按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2 开发区(递铺镇)2009-10(B)地块 68699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