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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怪招! 给发廊女家属写信

  黄宏 

  

  最近,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想出了个怪招:给“发廊女”家属写信,“含蓄”地告知他们,“发廊女”在非正规的美容、美发休闲店工作,提醒家人应该了解她们的从业环境。据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正规休闲店的卖淫活动”。

  平心而论,派出所的初衷是好的,想通过亲人的规劝,让失足少女别再深陷歧途而不拔。但是,这样的做法大为不妥,大部分“告知信”都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即使“发廊女”确有越规之处,这也在她的隐私范围内,不经本人同意,把她的“从业环境”公布出去,难逃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嫌疑。因此,舆论对此举赞赏少质疑多,也就很正常了。

  据说,最近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表态,暂停发信行动。其实,要从源头上杜绝非正规休闲店的卖淫活动,方法很简单:公安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从严查处。想必执行到位远比写封书信这样的“怪招”要有效得多。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怪招! 给发廊女家属写信 2010-09-14 nw.D1000FFN_20100914_5-00011 2 2010年09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