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打新股诈骗判15年
通讯员 汪佳 记者 毛广绘
通讯员 汪佳 记者 毛广绘
本报讯 8月23日下午,衢州中院对我省破获的最大“打新股”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曹倩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其余10名被告分别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间,曹倩等11名被告实施的诈骗活动,造成6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合计368万余元。
通讯员 汪佳 记者 毛广绘
本报讯 8月23日下午,衢州中院对我省破获的最大“打新股”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曹倩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其余10名被告分别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间,曹倩等11名被告实施的诈骗活动,造成6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合计3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