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社会

衢州:打新股诈骗判15年

  通讯员 汪佳 记者 毛广绘 

  

  本报讯 8月23日下午,衢州中院对我省破获的最大“打新股”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曹倩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其余10名被告分别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8年3月至2009年7月间,曹倩等11名被告实施的诈骗活动,造成60名被害人受骗,诈骗金额合计368万余元。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衢州:打新股诈骗判15年 2010-08-24 nw.D1000FFN_20100824_10-00010 2 2010年08月24日 星期二